這家伙跟我合租快三個月了,,別人對我也不熟悉,,這種情況下說明對方不想認識我,,那我也沒有必要搭理對方了
租房合同到期就走對吧,?,?
不一定呀說不定他只是他性格內(nèi)向不愛與人交往 并不代表他對你有什么惡意 所以還是一切順其自然吧說不定哪一天因為某件事你們交談了交流了 甚至成為好友了呢不要把什么都往壞里想
你這語病真多,,語文是韓寒教的,?“這家伙”,,“別人”“對方”,,同一個人你用了三個不挨著的,、指向不明的稱呼。
是的,,不要多啰嗦,,本來就是陌生人
這個肯定是可以的,都三個月了都不熟悉說明對方還是有戒心的,,不想與你深交,,所以可以走。
你說的很對,,想法沒毛病
對滴,,除非他想結交朋友
相安無事就好
還是不要合租了
合租就好好合租唄,,非要發(fā)生點什么才開心?交錢的時候不拖欠就是好伙伴了
個人覺得看你們自己的感覺了,,如果還行大家就多熟悉,,如果覺得沒有必要就算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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