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了,,自己應不應該還彩禮和結婚的錢,?,?
我家是農村出來的,,父母離異后重新結合的,我父母自己在城市打拼買了一套房子,,近些年老了又給我買了一套房子,,但是兩棟房子的名字都是寫的他們自己的,貸款是我的名字,,最近我想和女朋友結婚,可是她們家要讓房子轉讓給我或者加上我的名字,,我們一起交著房子貸款和結婚彩禮啥的債務,,或者房子貸款都給我父母,剩下結婚彩禮啥的債務我女朋友和我父母一人一半分,;可是我父母不同意,,他們都54歲了,沒有能力在掙那么多的錢了,,我父母想把房子貸款啥的都還了不用我管,,房子還繼續(xù)寫他們的名字,然后彩禮和結婚的錢他們幫著一起還,。我想讓大家說說這事是誰做的過分了,?我應該咋辦?
這個問題其實是很現實的利益的問題,,首先,,如果女方一定要求男方父母把房產過戶到你名下,然后你來付這個貸款,,那么這個房子就會成為婚后財產,,將來萬一哪天離婚了,, 是昨晚共同財產來分的,估計也是 這個原因,,你父母寧可把貸款全承擔了不愿意過戶你名下,,很明顯他們對于你們這段婚姻還是有所保留的。其實父母的初心也能理解,,畢竟中國的房價,,房產幾乎就是一個家庭的最大價值的東西。至于女孩子那邊如果硬性有這個要求的話,,你只能以你自身的能力條件去挑明,,說明房產確實是父母的半生積蓄所購,并非你個人的所有,,如果女方還是堅持,,那就要看你父母能不能退步了,還有看你和女孩結婚的初心,。至于彩禮的事,,就跟當地風俗有些相關了,簡單來講本來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不牽扯到雙方家庭或者雙方家庭都不計較的話,,這事其實也簡單,但如果雙方都比較有自己的堅持跟意見的話,,就只能協(xié)商,,不過我建議不要在還沒結婚的時候就被這么多關于利益的問題牽絆,不然往后的日子要計較的太多了,,萬事開頭難,,這個頭一定要開好,結婚是為了兩個人往后都能更好的生活在一起,,是需要同舟共濟的,,如果事事都要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爾不顧大局的話,后面的路也很難走得順暢,。
錢錢錢,,我們百姓面對的就是這些柴米油鹽。你該和你家親人商量好,,不要難為老人,,你們年輕人該有擔當。既然嫌棄就不要了,。那么多好的,,誰怕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