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索回給女友23萬轉(zhuǎn)賬被拒 法院不予認可借貸關系
近日,北京順義區(qū)司法局布了一起案例,雷先生和田女士于2019年3月確定戀愛關系,,至2021年7月分手,。戀愛期間,雷先生以微信轉(zhuǎn)賬方式分38次向田女士支付94191元,,以銀行轉(zhuǎn)賬方式分25次向田女士轉(zhuǎn)賬135875元,,前后轉(zhuǎn)賬金額共計230066元。
雙方分手后,,雷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田女士償還戀愛期間的轉(zhuǎn)賬款項。雷先生主張前述款項是田女士向他借款,,因雙方存在戀愛關系,,所以都是直接轉(zhuǎn)賬,沒有要求田女士寫借條,。
庭審期間,,田女士對雷先生支付的上述費用的金額沒有異議,但認為上述費用并非借款,,而是雙方戀愛期間的共同生活支出,,并提交了她的微信聊天記錄證明雙方曾共同生活。
法院審理后認為,,上述款項發(fā)生在雙方戀愛期間,,雷先生向田女士的轉(zhuǎn)賬系多筆小額付款,且時間相距較短,,與民間借貸所體現(xiàn)出的款項支付的時間,、金額等情況多有不符,同時田女士否認該款項系借款,,雷先生又未能提供證據(jù)進一步證明款項性質(zhì),。因此,對于雷先生主張雙方存在借貸法律關系,,法院不予認可,,駁回了雷先生的訴訟請求,。
情侶分手后可以把錢要回來嗎?
1,、一般來找情侶分手之后是不可以將錢要回來的,,因為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所謂對方付出的東西已經(jīng)成為了過去式,,而且消費的已經(jīng)消費了,,而且當時付出的那一方一定是心甘情愿的。
2,、既然是戀愛,,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一定都會付出。戀愛并不是投資付出多少就有多少回報,,而是你情我愿,,如果兩個人分手,那么出于道德觀念如果把這一筆錢再要回來,,可以算非常的小氣,。
3、當然也不排除給到對方的那一筆錢,,對方并沒有將他花光,,而且分手的時候他自愿還給你。當然也有一種情況,,就是戀愛的過程當中明確是他向你借的錢,,那么可以要回來。
情侶分手哪些錢可以要回
1,、首先得區(qū)分這筆金錢是屬于借款還是贈與,。
2、如果是借款的話是會被法律所保護的,,因此走法律程序也是能夠要回的,,也就是說私下先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3,、如果在戀愛期間贈送了一些貴重物品,但是他有一幅條件,,就比如說以結婚為目的那么兩個人分手了,,這筆財物,法律也是支持要回的,。這種就相當于彩禮一樣,,既然兩個人沒有達成附屬的條件,那贈送的財物當然應該返還。
4,、假如是特殊節(jié)日轉(zhuǎn)的特殊錢財,,就比如520、1314等等,,這些錢要回的幾率簡直是渺茫,,這一般都會被認定為是給另一方的贈予,就算告到法庭也難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