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shù)厝嗣裾l(fā)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什么時候發(fā)布的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一)屬于職工和城鎮(zhèn)居民的,,從發(fā)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fā)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并可給予適當獎勵由當?shù)厝嗣裾l(fā)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yōu)待獎勵補助:
每個省是不一樣的,不過這個應該取消了,,放開二胎了
以前叫獨生子女證,,后來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這是一個父母待遇證書,。
這是針對獨生子女的待遇
《獨生子女證》在2002年9月1日后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fā)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有關規(guī)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老黃歷咯,,好久好久了。
各省發(fā)布的時間不一樣,!基本都是75年前后頒布的,!
應該是孩子出生后不久就發(f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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