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報紙澄清上面切除父子關系這樣有用嗎
法律上面有用嗎
這樣做是沒有用的,,法律不認可,。原因如下:-----------------
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系,。
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yǎng),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另外:
父母子女關系(relationships between parents and children,,),法律上指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的總和,。又稱親子關系,。父母子女關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fā)生,,也可因收養(yǎng)而發(fā)生,。前者稱為自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雙方在血緣上的直接聯(lián)系為根據(jù),;后者稱為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以收養(yǎng)的法律效力為依據(jù)。
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只能因死亡而終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因收養(yǎng)的撤銷和解除而終止,。關于你說的分家產(chǎn)問題,,如果你父親有寫遺囑,且有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都會安遺囑上來執(zhí)行,。
這個登報紙過去有用,現(xiàn)在不知道,,似乎還要法律公正,,而且,如果你們關系不好,,你父親是可以不分你家產(chǎn)的,,這是他的自由,你無權干涉,。
沒有法律效益,。至于家產(chǎn)么他的東西高興給誰就給誰
這就是公開聲明,是被法律所認可的,。這個聲明在法律層面只涉及到將來的贍養(yǎng)等責任問題,,與財產(chǎn)分配無關。但如果你父親能發(fā)表這樣的聲明,,其一定也會留有遺囑,,遺囑是關于財產(chǎn)分配的,如果其在遺囑中將你排除在外,,你將得不到他的任何財產(chǎn),。實際情況中如果你父親不發(fā)表解除父子關系的聲明,只要有合法遺囑把你排除在外,,你同樣也得不到他的任何財產(chǎn),。
有用,你爸做的就是法律要求的條款
你讓你爸太失望了,,他把你養(yǎng)大是義務,,現(xiàn)在你已經(jīng)成年了,財產(chǎn)是你爸打拼出來的,,你想不勞而獲,???
你可以去問一下律師;如果你爸爸寫了聲明在報紙上登出日起兩個月后你沒有什么異議就等于生效了,,以后還分什么家,?你爸爸的所有財產(chǎn)跟你沒有關系了,肯定是沒有你的份,。但是血緣關系是解除不了的,;
請問原因呢?
為什么要這樣做呢,?想想自己然后再想想你爸爸,。是不是你做了什么太過分的事?都這樣了還想分家產(chǎn),?,??
可以起法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