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用父母的錢首付購房,房產證婚前加女朋友的名字和婚后寫女朋友的名字有何區(qū)別,?
我在武漢買房,,首付都是我爸媽出的,大部分還是他們借的,,不知道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什么時候確定寫上去,?如果確定寫除了我自己,女朋友的是不是要加上去,?婚前加和婚后加有什么區(qū)別,?如何確保自家的權益,又不傷害女朋友的感情,?
必須有房產出資權,,再購買房子的時候去房地產那里辦理
寫著女方名字也沒多大用處。所以如今的婚姻不是財產綁定婚姻的,,靠自己努力勻改變和發(fā)展,。謝謝,希望對你有幫助,,愿你們的生活越來越好,!
當然有區(qū)別。想保障自己的權益,,需要有出資證明(銀行轉賬記錄),,證明購房款是父母出的。至于婚前和婚后加名字區(qū)別更大,?;榍凹樱f一婚都沒結,,還得分房產給她,。自然是婚后加好點。但婚后加不加都有她一份,。因為還要還貸,,這時就算是雙方共同財產。若不幸離婚,,由于有父母出資證明,,那部分的錢及增值收益給父母。其余夫妻雙方平分(或按協(xié)議),。
婚前婚后加都沒區(qū)別,,除非你去公證處公證將房產贈與女方,不然女方只能擁有們結婚后的共同償還房貸部分,。
婚前,,婚后加沒有區(qū)別,。首付是男方,房產歸男方
不論是婚前加還是婚后加,,只要是加上了,,就視為對女方的部分贈與,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我跟你說心里話,,結婚的人都想好好過日子,都不想離婚,,但是達到離婚的程度,,誰也沒辦法,
現如今婚姻真的有很多未知,,有很多不確定性,,誰都不敢保證能過一輩子,所以你不要加女方的名字,,如果女方問你,,你就說畢竟是父母給買的,還要考慮父母的感受,,如果你真加上了,,一旦離婚,女方分走一般房產,,估計你父母得氣死
還有一點,,如果婚后你用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還貸的話,一旦離婚女方也會要求返還她幫你還貸的那部分錢,,以及房屋增值的那部分錢,,
懂了嗎
如果是首付,還在貸款,,是不能增加的,。等到付完全款才能增加?;榍?,婚后加沒太大的區(qū)別。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無所謂的,,還貸款是共同財產
看女方的態(tài)度吧,一般情況下都會加上女方的名字
名字無所謂主要看出資人和出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