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復婚了,我媽媽在離婚期間和別的男人有過性關系,,這算是不檢點嗎
媽媽離婚了與男人有性關系,,是合法的,也是憲法(婚姻法)賦予媽媽(公民)的權利,。這是正當?shù)摹?/p>
這個,。。嗯,,,。。應該怎么看呢(應該怎么說呢),。,。這個全在個人的感覺(就是全在個人心中對所謂的道德標尺以及對跟不同男人發(fā)生性關系的一種看法)可以看成一種每個人心中都對道德和性的底線問題不同的容忍程度,比如說可能有的女人一生只想忠于自己的丈夫,,只想有一個男人,,歸根到底可能她的婚姻很幸福,丈夫一直對她很好,,從相識時可能她的內(nèi)心就稍微有那么一點覺得丈夫太優(yōu)秀自己配不上他,。這種女人也是有的
這個不算的。在你媽離婚期間可以和任何男的,,當然也可以是女的(前提是你媽喜歡)發(fā)生性關系,。這是她的權利,也是她正常的生理需求,。不要糾結于此
你媽媽在和你父親離婚期間與別人有過性關系很可能是和對方在談戀愛,,這不應該算做她的行為不檢點。
離婚意味著你媽媽恢復單身生活,,在這期間你媽媽有自由戀愛以及和別的男人發(fā)生性關系的自由,,不算是不檢點。
不算,,在婚姻關系持續(xù)期間與別的男人有性關系才是不檢點,。
這個不算,離婚了就是自由人了
這個不算,,關鍵是你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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