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問答借朋友錢,,訴后離婚現在婚姻法解釋共債共簽,,他們夫妻不承認,當時借條只有一個人簽字該如何?
我借給朋友很多錢,,借錢時夫妻說買房做生意,當時只有一個人打的借條,,起訴后他們迅速協(xié)議離婚一方凈身出戶承擔債務,,我保全了他們兩套房子,一套共同名下的,,另一套他老婆名下的房子,,根據現行婚姻法要求,共債共簽,,他們夫妻不承認共同用,,該怎么辦?下面法院會怎樣判,?求助大家?。?!謝謝謝謝,!(他們都有正當職業(yè),老婆還開著公司)
顯然你遇到賴子夫妻了,,碰到這種情況你可以起訴,,只要你的借條的日期在他們還屬于夫妻身份之前就可以了,因為借條那時他們還屬于夫妻,。
離婚前的債務應該是夫妻共同債務,,你的做法沒毛病
你如果能證明借出的錢確實是買房,或者是一起做生意了,,同樣屬于共同借款,。你可以一同起訴二人。
不是所有的夫妻債務都是共同償還,,誰簽誰還,,除非他能舉證此錢用于兩人共同生活。相關推薦
便查問答是一款實用的網絡熱門知識問答平臺,專注于分享你不知道的知識,、經驗及生活問題,,在這里所有人都能找到答案歡迎網友參與討論。